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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修订工科本科教学计划的原则和规定(建议稿草案)》起草经过的说明

     

摘要

根据(84)教高二字001号文件规定,一九八四年八月四日至十日在大连市召开了高等工程教育第三次专题研究会第二次预备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三十一所高等工业学校及部分教材编委会代表近60人。会前,在高教二司的指导下,由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大连工学院、同济大学、华东化工学院和西安交通大学等六院校,根据三十一所院校分别提出的二十三份《修订工科本科教学计划的原则和规定》的讨论稿,提出汇总初稿,提交会议讨论。经过与会代表认真讨论,反复修改,三易其稿,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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