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东社会科学》 >“彭水诗案”与言论自由的边际

“彭水诗案”与言论自由的边际

             

摘要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但这并不意味着言论自由是一种绝对的、不受制约的权利,其作为公民基本权利的组成部分也具有自己的边际,需要根据时间、地点和方式而受到法律上的约束。但是何种情况下言论自由应该受到约束以及如何约束,则是我们必须注意的问题,因为确立言论自由边际的根本目的还在于更好地保护言论自由。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