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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长径比油气管道空间爆炸事故分析--以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8·7”稠油热采井口爆炸事故为例

         

摘要

为分析大长径比管道内气体爆炸事故的原因,以新疆克拉玛依油田克浅10井区"8·7"23123井口爆炸事故为例,进行物理爆炸和化学爆炸的理论计算,并分析井口爆炸事故过程。物理爆炸计算与分析表明,爆炸可产生的压力为18.46MPa,小于采油(气)井口装置105MPa的爆破压力,因此,该爆炸不属于蒸汽过热引起的物理爆炸。化学爆炸计算表明,油管内发生化学爆炸产生的高温达到2666.7℃,可以使钢材强度受到破坏;化学爆炸的爆轰压力为122.4MPa,大于井口装置能承受的爆破压力,说明是化学爆炸产生的爆轰压力摧毁了井口装置。计算与分析的结果可以为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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