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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书目的分类及标准

         

摘要

解放以后,由于我国编制书目的工作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种书目越来越多。随着书目的增多,研究书目的工作也越来越深入和广泛了。 1967年北大王重民教授提出书目分类的四个标准:(一)按功用区分目录,有统计登记性的、通报性的、推荐性的、参考性的。(二)按著录的图书内容来区分的有:普通目录、专科目录、个人著述目录、地方文献目录,以及“目录之目录”。(三)按目录内著录的图书的出版年代来区分的有。新书目录和旧书目录(四)按目录内著录的图书的出版地区的有,全国性的和地区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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