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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商品检验、索赔的有关规定

         

摘要

1984年1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条例》(以下简称(《商检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一切进口商品都必须在规定的限期内进行检验。未经检验的,不准安装投产,不准销售,不准使用。”现将有关的具体规定简介如下: 一、根据《商检条例》规定:目前列入国家商检局制定的《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商品种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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