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浙江档案 >施工单位的科技档案鉴定销毁应慎重

施工单位的科技档案鉴定销毁应慎重

     

摘要

基本建设工程档案在施工单位一般只要短期保管,在建设单位则要长期或永久保管,而许多建设单位由于种种原因,所保存的基本建设工程档案往往不太完整和齐全。如果能把施工单位已到保管期限、准备销毁的科技档案取来,经整理和挑选,补充给建设单位,那是大有好处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