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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及其对我国金融审计制度创新的启示

             

摘要

《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是美国政府在2007年金融危机后进行大规模金融监管改革的立法尝试。为了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和保护金融投资者利益,多德法案提出设立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和消费者金融保护局两大机构,授予美国联邦审计署更广泛的审计职权。这部法案奠定了美国现行金融监管的基本框架,明确了联邦政府审计在金融监管中的地位,强化了联邦政府金融审计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我国应借鉴美国金融监管与金融审计改革经验,完善我国的金融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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