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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貫彻学徒制度规定水电部提出初步意見

             

摘要

为了正确貫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营、个体經营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学徒的学习期限和生活补貼的暫行規定”,水利电力部于四月下旬开始分别在水工建設、电力建設和电力生产三个部門,調查研究了若干典型单位培訓学徒的具体办法,并且邀請有代表性的工人进行了座談,經过平衡,对学徒名称、学习范围、学习年限、学徒年龄和最低文化要求、学习后达到标准及不須培訓学徒的工种等問題提出了以下几点意見,供水利电力企业具体貫彻国务院規定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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