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浙江档案》 >丽水县档案科、馆建立工作人员百分考核岗位责任制(试行)

丽水县档案科、馆建立工作人员百分考核岗位责任制(试行)

         

摘要

丽水县档案科、馆全体工作人员,为了加快县档案馆的业务建设,提高对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本着加强和改革档案工作的精神,克服因循守旧的观念,改进作风,严明纪律,提高服务质量,发展档案事业。最近,根据县委及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1983)8号文件、省档案局(1983)34号文件中提出的要求,结合本县档案工作的实际,建立了“以职定责,以绩记分,以分计奖,百分考核”的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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