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区域治理》 >从新《证券法》看我国证券集体诉讼制度的完善

从新《证券法》看我国证券集体诉讼制度的完善

         

摘要

我国的证券集体诉讼机制尚处于实践探索阶段,新《证券法》的特别代表人制度为证券集体诉讼提供了更专业的解决途径,以“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诉讼参加方式将广大的中小股东集合起来,同时降低了诉讼成本。但集体诉讼制度在调动社会律师积极性、均衡中小股东利益、提高投资者保护机构效率以及在程序法上鼓励支持证券集体诉讼等方面仍有待完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