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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医药条例》2022年10月22日起施行

         

摘要

《中国中医药报》2022年6月1日讯:近日,《福建省中医药条例》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今年10月22日起施行。《条例》共8章68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经费,将中医药事业经费纳入预算并加大支持力度,保障中医药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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