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湖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关于改为薪金制的现役军官及职工在今年徵收农业税时仍计入农业人口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关于改为薪金制的现役军官及职工在今年徵收农业税时仍计入农业人口的通知

         

摘要

<正> 關於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志願軍現役軍官及職工,一九五五年已改為薪金制的,在農業稅征收時,一律不再計入農業人口,國務院前已規定,我會於七月四日以(55)會民字第零六一八號通知在案。頃又接國務院指示:關於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志願軍現役軍官及職工計算農業人口問題,由於夏征地區任務已經完成,不便再改;其他秋征地區,要分清本籍的軍官和士兵,尚待所在部隊開具證明,但秋征在即,來不及辦好這一手續。為此,特再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志願軍現役軍官和原為包乾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今年征收農業稅時仍算作農業人口計征。前項規定應延長到一九五六年農業稅征收時執行。

著录项

  • 来源
    《湖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1955年第17期|13-13|共1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