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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污泥处理与稳定处置系统中的电气控制

         

摘要

在美国,对于污泥的管理以《联邦清洁水法案》的要求为框架。基于该法案,国会指示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制定标准来规范生物污泥的管理,然后实施这些标准。1993年环保署公布了著名的40CFR503条款,该条款包含了生物污泥管理的技术性要求。而美国每个州的环保机构,在满足上述条款的最低要求下,又制定了高于该条款标准的本州标准。以美国污泥处理和石灰稳定处置的设备系统为例,介绍了其中电气控制的相关要求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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