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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疫情期间雄安地区VOCs的变化特征、臭氧生成潜势及来源解析

         

摘要

利用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数据对新冠肺炎疫情(COVID-19)期间(2019年12月25日~2020年2月24日)雄安地区环境空气中VOCs进行监测,探讨了疫情防控前、后VOCs的变化特征、臭氧生成潜势及来源解析.结果表明,疫情防控后φ(TVOCs)平均值为45.1×10^(-9),约为疫情防控前φ(TVOCs)90.5×10^(-9)的一半,芳香烃、卤代烃和OVOCs体积分数下降幅度超过60%.VOCs构成发生了较大变化,烷烃贡献率由37.6%增加至53.8%,芳香烃和卤代烃贡献率由13.3%和12.0%降低为7.5%和7.8%.疫情防控前、后体积分数前10物种有7种相同,主要为低碳烷烃、烯烃和醛酮类.疫情防控后二氯甲烷和三氯甲烷等卤代烃及苯系物下降幅度超过70%,具有机动车尾气示踪作用的甲基叔丁基醚体积分数下降超过60%.疫情防控前、后OFP分别为566μg·m^(-3)和231μg·m^(-3),疫情防控后各类VOCs的OFP下降幅度均大于30%.芳香烃OFP贡献率在疫情防控后明显下降;疫情管控前、后烯炔烃OFP保持高贡献率,是雄安地区未来O_(3)控制关键物种.源解析结果表明,疫情防控后溶剂使用源对TVOCs的贡献率从24%降低到9%,机动车尾气源在疫情防控前、后贡献率分别为21%和18%.疫情防控后背景源、油气挥发源和燃烧源的贡献率由6%、14%和13%升高为13%、34%和24%.观测点在疫情防控前受到了阵发性工业源VOCs排放的影响,疫情防控后停止排放,其贡献率由疫情防控前22%降低为防控后1%.工业源、溶剂使用源、机动车尾气源和燃烧源浓度在疫情防控后分别下降97%、82%、61%和15%,背景源浓度保持稳定,油气挥发源浓度增加7%.雄安地区未来VOCs控制除了管控工业和交通活动,也要加强对油气挥发源的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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