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食品科技》 >十类食品生产企业7月前须取得QS

十类食品生产企业7月前须取得QS

         

摘要

继国家对5类食品(小麦粉、大米、食品植物油、酱油、食醋)生产企业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后,又对10类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并要求申证工作于今年6月30日前完成。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