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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化防治措施如何影响我国干旱半干旱地区植被恢复和农牧民收入?

         

摘要

我国潜在荒漠化地区以流动、半流动、半固定和固定沙地为主体,主要位于东北地区西部、华北地区北部和西北地区西部年降水量<400 mm的干旱、半干旱地区,总面积约120万平方公里.该区域气候干旱、植被稀疏、风沙活动强烈、沙尘暴频发,生存环境严酷,经济相对落后,是受人类活动和气候变化双重影响的生态脆弱区.同时,该地区的人类活动历史悠久,农业开发和弃耕还草/还牧在此处多次交替出现.目前,这一区域超过60%的土地沿用传统畜牧和农业耕作方式进行生产[1],承载着约4800万人口的生产和生活.自2000年初期实行“退耕还林/还草”和围封禁牧的荒漠化防治政策和措施以来,各级政府投资超过7800亿元,在抑制沙尘暴、减少水土流失、促进生态恢复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4].然而,潜在荒漠化地区近20年来植被显著恢复的贡献主要来自于自然环境变化还是人类干预,相关的荒漠化防治措施对区域经济和可持续发展又带来了怎样的影响等问题,尚缺少系统科学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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