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犯罪与改造研究》 >从我国社区矫正的发展看刑法修正案(八)的进一步改革完善

从我国社区矫正的发展看刑法修正案(八)的进一步改革完善

         

摘要

<正>一、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现状(一)社区矫正工作尚没有实现全面覆盖据统计,截至2010年12月底,社区矫正工作已经在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04个地(市、州)、2053个县(市、区)和26676个乡镇(街道)展开。但是,社区矫正工作并没有全面覆盖,31个省(区、市)当中,仅有北京、上海、江苏、浙江、重庆、天津、湖北、安徽、云南、河北、内蒙、海南、山西13个省(区、市)在全辖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仍有18个省区没有全面开展,有的省区工作进度严重滞后,只是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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