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当代检察官》 >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广东精品案件三:李锦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帮助毁灭证据)

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广东精品案件三:李锦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帮助毁灭证据)

         

摘要

1.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李锦明,男,1943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退休,住厂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九队1号。因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于2016年1月14日被顺德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经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t6年2月5日被顺德区公安局执行逮捕,审查时被羁押于顺德区看守所,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