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时代财会》 >《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节选

《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节选

摘要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放手发展民营经济 二、放宽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 3.放宽经营范围。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均允许民间资本进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没有明文规定的允许条款等理由加以限制或实行行业垄断。凡承诺对外商逐步开放的领域,要引导民营经济加快进入。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