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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产核资若干政策规定简见

         

摘要

今年的清产核资工作已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我省约4100余户企业已按统一部署开始清产核资。按照国家规定,今年清产核资有关政策问题的处理,仍按去年扩大试点时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规定执行。为了帮助企业单位扎扎实实地搞好清产核资工作,现将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根据1993年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扩大清产核资试点工作的有关政策》[国办发(1993)29号]及我省贯彻实施意见[湘清(1993)6号]整理的若干政策规定资料摘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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