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当代审计 》 >谈分税制下的乡镇财政审计监督

谈分税制下的乡镇财政审计监督

             

摘要

正 《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改革地方财政包干体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本文试就分税制财政体制给乡镇财政带来的变化,谈谈加强乡镇财政审计监督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乡镇实行分税制后,乡镇财政审计内容也要相应地转变。乡镇财政分税制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一是划分收入范围,将地方财政收入划分为县(市)固定收入,乡镇固定收入,县(市)和乡镇共享收入三部分。二是划分乡镇支出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