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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将“减负”效益最大化

         

摘要

<正>目前,我国对建筑业流转环节的税收主要实行营业税,即对建筑业营业额全额按3%税率征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也对安装设备不计入营业额作了规定,总包工程营业额可以在扣除分包工程营业额后计税,并对部分符合条件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

著录项

  • 来源
    《施工企业管理》 |2012年第10期|69-70|共2页
  • 作者

    余丽平;

  • 作者单位

    宿迁市建筑业协会;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税收;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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