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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的决定

         

摘要

<正>2019年5月3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由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2019年4月28日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9年5月3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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