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财会通讯:综合版 >有关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两点意见

有关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两点意见

     

摘要

一、“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性质问题。新的分行业企业会计制度把此科目列入资产类,我认为欠妥。此科目的借方余额不反映某种资产增加,相反,在多数情况下是表示资产减少;此科目也不应该是资产类科目的调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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