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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费用资本化影响及应对策略

         

摘要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相关规定及其差异 (一)税法有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建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扣除。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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