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传播与版权》 >自愿实施救助行为致受助人损害问题研究

自愿实施救助行为致受助人损害问题研究

         

摘要

当前中国存在较为严重的信用危机,人人自危的社会现状使得见义勇为的优良传统难以为继。《民法总则》第184条首次在全国立法的层面上给予见义勇为者保护,基于中国当前的国情现状,立法上作出了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人不区分情形一律豁免民事责任的设置。为防止权利的滥用,应当避免“好人条款”的扩大适用。在此基础上,通过严格落实举证责任,加大对“碰瓷者”的惩处力度以及加强道德宣传等配套性的辅助措施,以期推动当前社会现状的改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