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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特殊账务处理探讨

         

摘要

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国各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新政府会计制度.新政府会计制度创新的会计核算模式和会计科目设置的改变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地反映了核算主体的资产负债等状况,但新制度变化很大,在实际执行中会遇到一些特殊的账务处理让财务人员比较困惑,如新旧衔接后的遗留问题、平行记账法下的工资发放、社保及个税代扣代缴、原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财务会计的期末处理等,因此文章结合具体实例,对以上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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