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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互联网+”时代我国的电子送达制度

         

摘要

随着网络及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送达凭借高效、便捷的特点越发受到青睐.在我国的域内送达和域外送达中均得到适用。但由于技术的无限性、不稳定性与法律的有限性、稳定性之间的对立.我国的电子送达制度存在着法律规制模糊不清.域内、域外送达交叉混乱等问题,对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下送达主体单一性理论造成冲击,域外电子送达制度的发展更是受到司法主权理论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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