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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民事案件审理中存在问题应予重视

     

摘要

宿鸭湖水库位于河南省汝南县境内,总库容16亿立方米,库区控制流域面积4640平方公里,是亚洲最大平原人工湖,集防洪、灌溉、发电、养殖、旅游等多项功能。近年,因上游部分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肆意向水库流域河流排放污染物,导致宿鸭湖水库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水污染案件的数量逐渐增多。2014年以来,汝南县法院共审结涉及宿鸭湖水库周边五个县区的水污染案件6起,9家企业被责令停止排放污染物,5家污染企业被判决赔偿损失200余万元,4家企业经调解主动支付污染赔偿金80余万元。经调研发现该类案件呈现以下特点:1.水污染监测标准不完善,企业排放的有机化学物和重金属等危害更大的新型污染物,未及时纳入水污染监测标准体系,致使法院难以认定企业某些排污行为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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