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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朋友帮忙而替考构成犯罪被罚三千

     

摘要

近日。南阳市宛城区法院一审以代替考试罪判处袁某罚金3000元、判处张某罚金2000元。法院审理查明,袁某和张某是同学,张某报名参加了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外科护理学科的考试,因故未能参加2016年4月16目的考试,袁某自愿代替张某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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