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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车窗查酒驾不合情更不合法

         

摘要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物权法明确规定,私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笔者认为,山东交警采用砸车窗查酒驾的做法,既不合情更不合法。交警"砸车窗查酒驾"侵犯了公民合法的财产权。虽然法律规定了交警执法时有权采取一定措施。但面对类似司机拒不开车门接受酒精测试的情形,交警可以采取其他更具人性化的方式。当然,如果执法人员面对的是严重暴力犯罪,为保障公民生命与财产安全,在不得已情形下并非不可以采取暴力强制措施。但是查处酒驾属于一种行政执法行为,像山东警察这样采取暴力强制措施。

著录项

  • 来源
    《公民导刊》 |2015年第1期|47|共1页
  • 作者

    魏庆收;

  • 作者单位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大常委会;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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