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公民导刊 >地方立法不妨“有几条立几条”

地方立法不妨“有几条立几条”

     

摘要

有这么一种认识:如果一部地方法规或者条例篇幅较短,只有几条甚至十几条内容,不够庄重,也不够严肃,不像一部法. 什么样的体例好,大而全?小而全?“有几条立几条”?无论在法学界还是实务界,看法并不完全一致.不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告建成后,各方基本形成了一个共识:有法可依问题解决后,不再刻意追求体系的完整.于是,“有几条立几条”,日渐堪用.

著录项

  • 来源
    《公民导刊》|2016年第4期|54-55|共2页
  • 作者

    曹众;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2-08-17 18:12:31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