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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摘要

<正>楚政办函[2020]2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楚政通[2016]76号)要求,在各县市自评、州级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评审的基础上,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上报的考核自评报告和考核附件资料及州级有关部门评审情况进行复评后,提交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县市考核情况进行审定,确定了各县市2019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得分,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一、县市考核得分情况:楚雄市97.8分、双柏县96.05分、牟定县99.65分、南华县99.75分、姚安县99.6分、大姚县97.3分、永仁县96分、元谋县98.4分、武定县98.6分、禄丰县96.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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