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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形势下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思考

         

摘要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党对包括妇联在内的人民团体提出了新要求,也给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指明了新方向、创造了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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