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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体检中出现心动过速的原因分析与护理干预

         

摘要

cqvip:公务员录用体检时,发现有部分考生出现窦性心动过速现象,心率≥110次/min。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心率超过110次/min即为不合格。为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体检结果发生假象,尽可能做到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实际情况,真正为国家机关选拔到身体素质健康的人才,本文通过对我院体检中心2010年4月至2013年4月586例公务员体检中,出现窦性心动过速的考生92例,进行相关因素分析并进行了护理干预,除5例考生心率未能达到公务员录用范围外.其余87例考生的心率均降至110次/min以下,符合公务员录用标准。现介绍如下。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药物与临床》 |2014年第7期|1001-1002|共2页
  • 作者

    张林秀; 冯美连;

  • 作者单位

    033000山西省吕梁市人民医院门诊部;

    033000山西省吕梁市人民医院门诊部;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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