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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罚本质的思考

         

摘要

刑罚是对犯罪的处理方式之一,其本质是对犯罪的惩罚性.刑罚是国家刑事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创制的处罚措施.刑罚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可以剥夺人的财产、自由乃至人的生命.刑罚的适用和执行必须由法院和其他特定机构进行.惩罚是刑罚最原始、最直接、最根本的含义,惩罚性是刑罚之所以成为刑罚的根本所在.没有惩罚,就不能称为刑罚.没有教育等属性,刑罚仍然是刑罚.刑罚的教育改造、威慑、辨别、鼓励等功能的发挥,预防犯罪目的的实现,都建立在剥夺犯罪人一定的权利和利益,绐犯罪人造成一定痛苦的基础之上.这是一切刑罚方法所共同具有的属性,离开了惩罚性,刑罚就失去了其本来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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