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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应该成为知名的社会活动家兼谈我们为什么要评选'东方大律师'

         

摘要

律师,作为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其职业性质决定了他应当成为一名社会活动家,至少,他必须是一个名人.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律师》 |2006年第12期|46-47|共2页
  • 作者

    吕红兵;

  • 作者单位

    上海市律师协会;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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