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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双氯芬酸钠后骨质疏松性骨折大鼠的肝肾变化:组织学验证

         

摘要

背景:临床上常用非类固醇类抗炎药治疗骨质疏松症和骨质疏松性骨折引起的疼痛,文献报道非类固醇类抗炎药会引起肝肾功能的损害,但其究竟如何影响肝肾组织尚不清楚。目的:观察双氯芬酸钠对骨质疏松性骨折大鼠肝肾组织的影响。设计、时间及地点:随机对照动物实验,于2007-08/2008-02在上海中医药大学动物实验中心完成。材料:8月龄雌性SD大鼠24只,体质量300~320g,随机分为生理盐水组、双氯芬酸钠先骨折后药物组和双氯芬酸钠先药物后骨折组,每组8只。方法:大鼠卵巢去势后饲养3个月,建立骨质疏松模型,随机分组。生理盐水组和先骨折后药物组先进行双侧股骨中段骨折造模,再分别灌注生理盐水10mL/(kg?d)和双氯芬酸钠5mg/(kg?d)。1次/d,共3周;先药物后骨折组先灌注双氯芬酸钠5mg/(kg?d)3周,再进行骨折造模。主要观察指标:分别于骨折后2,3,4,6周摘取肝脏和双侧肾脏,行苏木精-伊红染色观察。各组大鼠肝脏和肾脏组织学观察。结果:双氯芬酸钠先骨折后药物组肾小球炎症反应;肾小管管腔扩张,上皮细胞水肿,细胞核消失,小管变性坏死,管腔内出现白细胞及细胞碎片和药物结晶;肾间质充血,炎症细胞浸润。双氯芬酸钠组肝小叶结构模糊,肝细胞肿胀,脂肪变性,部分肝细胞坏死;汇管区炎症反应;中央静脉和肝窦隙淤血。双氯芬酸钠先药物后骨折组同样造成肝肾组织损害,持续3周左右。结论:双氯芬酸钠对骨质疏松性大鼠的肝肾组织有一定损害,尤其是肾脏组织。长时间应用双氯芬酸钠造成的肝肾组织损害是不可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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