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华核医学与分子影像杂志》 >关于稿件中标注临床试验注册号的通告

关于稿件中标注临床试验注册号的通告

         

摘要

根据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的相关规定,临床试验研究须标注临床试验注册号。临床试验注册号应是从WHO认证的一级临床试验注册中心获得的全球唯一的注册号。临床试验注册号排印在中、英文摘要结束处,以“临床试验注册”(Trial registration)为标题,写出注册机构名称和注册号,机构名称和注册号间用“,”间隔。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