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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执业医师许可制的健全过程

摘要

192 2年 3月 9日 ,北洋政府内务部颁布的《管理医师暂行规则》 ,1 92 9年 1月 1 5日南京国民政府卫生部颁布施行的《医师暂行条例》 ,以及 1 940年 8月 8日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布实施的《医师暂行条例》 ,标志民国执业医师许可制的初步形成。 1 943年 9月 2 2日南京国民政府颁布实施的《医师法》标志民国时期执业医师许可制度的形成。抗日战争后期 ,南京国民政府公布实施了《医师法细则》等法律文件 ,对《医师法》的实施作了补充说明。这说明民国时期执业医师许可制度在逐步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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