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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印发《重点行业和流域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摘要

环境保护部3月18日发函,征求对《重点行业和流域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工作方案提出,2017年应完成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有色金属、焦化、氮肥、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农药、农副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确定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山西省、山东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海南省等具有相关管理经验或行业集中度高的省级环保部门,以及邢台市、深圳市、保定市、唐山市、淄博市、济宁市等市级环保部门,牵头负责或参与相应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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