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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出台《关于开展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摘要

10月24日,山西省出台《关于开展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对于父母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子女照料陪护,并给予每年不超过15天的照料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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