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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框架下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思考

         

摘要

2015年,是漳州市公立医院作为第三批公立医院国家联系试点城市的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全市深化医改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医改的总体部署,2015年下半年,漳州市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改革。同时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新政策,即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实施药品及耗材零差率,调整医疗收费不合理格局;增加医疗保障力度,将调增的医疗收费项目纳入医保范畴,医保、新农合开展总额控制、按病种付费等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减少患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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