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犯罪研究 >授受贿赂,放纵走私该如何定罪?

授受贿赂,放纵走私该如何定罪?

     

摘要

两法实施以来,法纪部门在查办渎职罪案过程中,发现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即渎职犯罪大都与其他经济类犯罪相交织,其中以受贿犯罪尤为突出。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犯罪的同时,一般伴有受贿犯罪。渎职犯罪中交织受贿犯罪,这属于何种犯罪形态呢?该如何定罪处罚?笔者结合1998年我们查处的一起海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放纵走私的新罪名案件,谈一些自己的观点。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