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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类鉴证业务之辨析: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

         

摘要

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是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的纲领性准则,在整个鉴证业务准则体系中,具有重要统驭地位。《基本准则》涉及到若干重要概念中,有一组概念是初次引我国的,即基于认定的鉴证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尽管《基本准则》通过描述性语句对两类业务进行了说明,但《基本准则》并没有直接给出两类业务的定义以及分类标准,读者往往难以从中真正理解并掌握两者的实际含义以及相关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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