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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设置的建议

         

摘要

为了适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核算的需要,规范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财政部在2001年颁发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增设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用于核算预算单位在授权支付额度内办理授权支付业务。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此科目的运用值得商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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