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工作犬业 》 >丽江为犬开听证会 主人打的狗可同行

丽江为犬开听证会 主人打的狗可同行

             

摘要

“携带犬只乘坐小型出租汽车的,应当经出租车驾驶员同意。”11月31日举行的《丽江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上,狗随主人乘坐的士有可能被当地更加“人性化”决策。也就是说,只要经小型出租汽车营运方同意,狗并可随主人同时“打的”出行。此听证将报丽江市政府审核审议后依法发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