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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群岛新区探索建立综合海上执法机构的法律思考

         

摘要

2011年6月30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舟山群岛新区。这是我国继上海浦东、天津滨海和重庆两江之后的第四个国家级新区,对于实施国家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和海洋发展的战略以及加快和转变浙江的发展方式,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的示范区,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笔者从法律角度,以新区建设的执法保障为视角,就探索建立综合海上执法机构的可能性作了一些粗浅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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