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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7月10日起实行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认证产品公告制度

     

摘要

为加强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质量监督力度,确保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工程长期良性运行、持续发挥效益。河北省水利厅近日向各设区市水务(水利)局、省灌排供水技术服务总站等单位发出通知,决定对进入该省的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认证产品实行公告制度。该制度自2013年7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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