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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清江看乌江——建议推广清江公司按流域开发水电的经验

         

摘要

今年1月,《人民日报》以“‘金花’盛开隔河岩”为题,报导了按流域滚动开发水电的经验。首先是湖北省政府组建了清江流域开发公司(简称清江公司),对水电站实行建、管结合,充分调动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其次,隔河岩水电站实行还本付息电价,上网电价352元/千千瓦时,使湖北清江公司真正成为经济实体,具有滚动开发水电的雄厚实力。这与其他一些由网省局组建的水电流域开发公司形成了鲜明对比。为便于说明问题,现以乌江水电开发公司(简称乌江公司)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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